产生与鉴别
按GB 5085系列标准鉴别是否为危废,明确类别(HW01-HW50)与危险特性。
建立危废台账,记录产生量、成分、去向,纳入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。
分类收集与暂存
专用容器 / 包装,分类存放、不相容废物隔离,贴危险废物标签。
暂存场满足四防(防风、防雨、防晒、防渗),设泄漏收集与应急池;暂存≤1 年,超期需报批。
资源化利用(优先)
回收有价物质:废催化剂提铂 / 钯、废溶剂精馏再生、废油提炼、废旧电池回收金属。
能量回收:焚烧产热 / 发电、水泥窑协同处置(替代燃料 / 原料)。
法规与标准(必须满足)
是否在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内
当地是否限制填埋、鼓励焚烧 / 资源化
排放、浸出毒性、处置残渣标准
跨省转移、资质许可、联单管理要求